本年度报告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打算。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时按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201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时间、内容符合自治区规定,做到了数据真实、内容详细。二是加强行政权力公开。按照自治区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认真开展了厅本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力399项,并建立权力清单。完成13项行政许可的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重点就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办结时限等事关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明确,最大限度防止违规许可的发生。三是加强年度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公开自治区和厅确定的22项重大公路建设项目、嘎查村街巷硬化工程、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进展情况。四是加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运输量统计、公路建设投资、造价信息公开。全区营业性公路客货运输量完成情况、公路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实行按月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按季度公开。继续做好省际、盟市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公示。五是加强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许可结果等重要信息公开。全年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招标公告353条、中标公示188条、许可公示23条、许可结果333条。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2014年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全部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此外,我们还加大了厅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活动、职业资格考试、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及厅发文件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对厅发主动公开文件坚持做到2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没有按时公开的部门,实行专人督办按季度通报。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努力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交通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网上在线发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各类政府信息梳理整合,有效提升分类实用性和检索便捷性。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不断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开通内蒙古公路交通气象服务网,增加城市地图和公路气象数据,为公众安全出行提供更多的保障。设立网上办事大厅,加大“一站式”审批建设,简化审批手续,强化行政审批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开发交通职业资格考试管理系统和网上缴费管理平台,实现全区交通职业资格类考试网上报名、缴费、审核、查询。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热线电话、报纸等各类公开载体的政府信息发布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出版《中国交通报·内蒙古》47期,编制《内蒙古交通运输信息》148期,在《内蒙古日报》《中国交通报》、内蒙古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发稿178篇(幅)。开通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接听“12122”交通运输服务热线 21万人次。在厅机关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积极向自治区档案馆送交厅主动公开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网及时发布全区在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发布项目基本信息14条,项目审批信息14条,项目竣交工信息4条。开通内蒙古电子客票网,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等13个客运站完成网络接入和站务系统改造,赤峰汽车站等6个客运站已经实现联网售票。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及时组织厅领导、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重要决策、政策法规进行解读。2014年,重点作了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嘎查村街巷硬化、交通运输扶贫以及新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方面的政策解读。编印了《“十个全覆盖”之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群众监督手册》。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我厅把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
把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落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 “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上保证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实效性。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中心工作整体同步推进,综合检查考核。完善舆情回机制。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宣传网络向基层覆盖,逐步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举办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时将培训会精神传达到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建设、政务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督导,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通过“内蒙古交通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177条。主动公开正式发文的政府信息13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作了答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还需拓宽,对于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事项的公开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二是网上办事大厅初步建成,需要在运行中不断提高和完善在线办事和服务功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还需创新和丰富。重点加强了厅门户网站的建设,对短线平台、政务微博等电子信息手段的运用比较欠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我厅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在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已建立的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的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服务事项办理、与部门核心业务、与行政绩效管理相融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完善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推行电子监察,把行政审批、公共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建立和完善执行、监督、评价于一体的综合监控网络平台。发挥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预防腐败的作用。
三是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网络问政,积极开展意见征集活动;及时处理公众留言,不断提高回复率和质量;围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解读、建设与发展重点工作、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社会关注热点等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在线访谈,提升访谈互动效果。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手段,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的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