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告知承诺
办理指南》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办理指南是持续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行业市场营商环境,提高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工作效率的具体举措。《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74号)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告知承诺制审批,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等相关规定。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优化工作规程,完善办事指南,制作格式文本,并在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对外公开。由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并按照承诺提交相关材料,许可机关以告知承诺方式作出许可决定后,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在3个月内组织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违反承诺的,要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
三、主要内容
《办理指南》主要由十四条内容组成。围绕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的相关要求,提出制定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办理指南的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解释、申请方式、申请流程、告知内容、承诺内容、许可决定方式、告知承诺工作程序、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方式、虚假承诺的后果、法律责任、解释权限、实施日期。
四、关键词诠释
资质许可:本《办理指南》所指资质许可是指申请人首次申请资质等级、申请资质证书延续、重大事项变更(监理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情形)时,由许可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
告知承诺:本《办理指南》所指告知承诺是指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提出资质许可申请时,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并按照承诺提交相关材料,由许可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颁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方式。
“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类相分离,实质在于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重点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