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内交发〔2023〕299号)有关要求,经建设单位申请、所在盟市审核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自治区总工会实地验收等程序,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鹏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司机之家”等10个项目符合“司机之家”建设要求。现将2023年验收合格“司机之家”建设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期间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反映材料需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真实姓名,以便及时核实。对于查实的违规作假行为,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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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19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