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厅 财政厅“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交发﹝2022﹞618号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2022〕1116号),在“十四五”期间推动我区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发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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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