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交函〔2024〕419号)要求,现将我区涉及“车购税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两项资金的自评表及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开。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车购税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3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