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达我区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1500万元。本着节约集约、突出重点的原则,经9月23日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初步资金分配方案,待自治区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将尽快下达盟市,集中用于补助汛期灾毁严重的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盟市工区、道班基层一线。
分配方案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入汛以来自治区启动的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山洪灾害预警以及普通国省干线水毁统计情况,按灾害等级分档支持给汛期公路损毁相对比较严重的“1 2 5”个盟市。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下达盟市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和自治区财政部门紧密协作配合,全力做好项目监督和绩效监控工作,管好用好应急抢险保通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在做好汛期应急抢通人、料、机补充的基础上,为秋冬季公路清雪保通工作提供坚实支撑。(厅公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