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南山村账目中某食品公司支付的土地流转金面积与给该公司出具的土地证明中的面积不相符?”近日,湖南省南县县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南洲镇南山村查阅该村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账目时,发现了异常。
巡察组兵分两路初步了解情况,一组人员核查南山村各小组土地流转情况,一组人员到南洲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了解种粮大户补贴申报情况。
“我们发现某食品公司在南山村申报的种粮大户补贴面积存在虚报。通过走访,还发现部分村民将土地流转给村支书赵某祥时没有签纸质合同。”在组务会上,两组带队负责人分别将核查情况进行汇报,“在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某春询问种粮大户补贴申报情况时,了解到原本应由农技站联合镇财政所实地抽查进行的资料审核工作,他为了方便有时只通过打电话走过场。”分析研判后,巡察组怀疑有人通过虚报耕地面积套取种粮大户补贴。
“某食品公司在你们村申报种粮大户补贴的面积是多少亩?村里对申报的面积如何进行核实?”工作人员找到南山村原党总支委员兼会计罗某定谈话,“另有村民反映,向赵某祥流转土地时,只有口头协商,那村里依据什么进行审核?”
“当时公司负责人拿流转合同来找我开具证明,我想着反正是国家的钱,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赵支书也要我帮忙多申报一点种粮大户补贴,是我没有严格把关……”罗某定如实回答。
原来,罗某定一直负责村里的财务和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工作,他发现农技站工作人员对土地面积进行测量时,经常不携带专业仪器,很难发现土地面积上的误差,以为这样即使帮忙多申报也不会被发现。随后,巡察组将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移交至南县纪委监委。
经查,2017年至2020年,赵某祥、罗某定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流转土地面积的方式违规帮助单位或个人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对此,刘某春审核把关不严。最终,罗某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赵某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某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均予以收缴。
南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进行巡察探底解剖,目前已对10个村开展常规巡察、对25个村开展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59个,推动整改44个,党纪政务处分7人,追缴资金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