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网约车、网络货运等道路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全链条监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货电子运单覆盖率、网约车平台、网络货运企业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23〕776号)要求,9月19日至21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二支队、属地交通运输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随机抽查的10家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围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覆盖率、危货运单数据上传达标情况、电子运单与实际运输信息、档案信息相符情况、运输实时信息更新、网约车平台人、车合规率、平台司机和车辆管理、投诉受理和抽成比例、企业平台上线服务能力、运营服务质效、安全及风险管控等内容展开,通过检查,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源头企业的监管,规范网约车企业平台经营行为。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检查情况说明,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通知各监管单位做好跟踪问效,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实效,全力保障我区交通运输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厅运输服务处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二支队)